(核心提示:特长奖、专项成绩奖)
奖励标准:
每人100元,覆盖面为各系学生数的5%;
申请条件:
1、社会活动优秀奖:
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学生干部应热爱自己所承担的工作,积极肯干,尽职尽责任,工作有思路、有创新、有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学生要热爱社会工作,自觉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2、文艺活动优秀奖:
积极参加文艺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对提高学院文艺水平和社会声誉有一定贡献。
3、体育活动优秀奖:
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体育活动和竞赛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对提高学院体育水平和社会声誉有一定贡献。
4、专项技能奖:
学风端正,运用知识能力较强,在某一学科有一定专长并有突出成绩。同等条件下,在校内外各项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选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