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材料工程系学生会干部奖罚条例

发布时间:2016-06-24 点击数量:1389

 

系学生会委员每人基分100分,根据以下条例加减。
会议考勤:
学生会各部委员: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缺席会议(含因故和无故)达6次者,取消期末评优资格。
二、交纳材料情况:
要求每月27号之前上缴各部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内容要具体详细,交与秘书部。每周的报表每周日晚自习之前交与秘书部。期末各部部长要及时上交学期工作总结及个人工作总结,上交时间在每学期机动周的前一周。以上材料迟交一次,扣正部长3分,副部长2分;无故不交,扣正部长5分,副部长4分。
三、工作成绩考核:
1.工作出色,在例会上得表扬者加5分;
2.导致工作拖延或失败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3.每月末,按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给予5分以上的奖励;
4.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加6分;
5.工作中因为主观意识导致出现严重失误者,取消其委员资格。
四、纪律考核:
1.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学生会除名;
2.学期末个人基本分低于80分者,记“警告”一次;学年个人基本分低于80分者,自动离职,撤出学生会档案;
3.工作中若出现不及格者,由系团总支书记和政治辅导员依据工作表现做出决定;取消期末评优资格,严重失职者自动离职,撤出学生会档案。
五、本条例解释权属于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材料工程系学生会,由秘书部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