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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奖学金”发放办法要点

发布时间:2016-07-06 点击数量:2174

 

(核心提示:覆盖面大)
 
奖励标准:
学院奖学金按资助标准分为四等:
特等:每人每年1000元;
一等:每人每年800元;
二等:每人每年500元;
三等:每人每年200元;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院;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热心助人;
3、职业素养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5、本学年每月操行成绩均在85分以上(含);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①受到学院党(团)、行政纪律处分;
②本学年内所修课程(含考察课)有不及格情况;
③本学年休学、转学、转专业者;
④未获学院批准,擅自欠缴学费或其他有关费用者;
⑤其他违纪现象者;
⑥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无理取闹,弄虚作假者。
二、专项条件:
1、特等奖学金(系学生总数的1%
学习成绩标准:本学年所修课程单科成绩均在85分以上(含);单科考查成绩为良以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
项目实训要求:本学年所有项目实训(考核)成绩均为优。
2、一等奖学金(班级学生数的5%
学习成绩标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10%
项目实训要求:本学年所有项目实训(考核)成绩均为优。
3、二等奖学金(班级学生数的10%
学习成绩标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20%
项目实训要求:本学年所有项目实训(考核)成绩均为良以上(含)。
4、三等奖学金(班级学生数的25%
学习成绩标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60%
项目实训要求:本学年所有项目实训(考核)成绩均为良以上(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