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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部分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6 点击数量:1686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职院校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情况,经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2013年继续在我省部分高职院校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单招试点工作的重要性
继续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对探索适合高职专科院校特点的考试招生录取选拔机制,推动高校考试招生形式多元化改革,并进一步推动我省高职院校教学和培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试点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试点工作。
二、试点范围、招生计划及时间安排
(一)招生对象。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中职、中技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考生及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试点院校。2013年单招试点院校包括: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8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10所,其他院校26所(名单附后)。
(三)招生计划。各试点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实行单列,单招计划不超过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总招生计划的30%,并纳入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之内。各试点院校要严格执行单招计划,禁止超计划招生,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考试院一律不得予以录取备案,对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可以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四)申报材料。各试点院校要向省教育厅提交《201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2013年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实施方案》、《2013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等材料。以上材料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
(五)时间安排。2013年单招试点工作4月下旬报名,5月上旬考试,5月中旬录取备案。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具体报考时间、报考办法、考试时间、录取考生备案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各试点院校要认真制定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和招生章程并报省教育厅,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各地及各试点院校要充分认识到我省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院校必须成立2013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部署、协调事宜。试点院校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单招工作,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阅、录取等考务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要根据本校办学定位,突出本校办学特色,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同时要加大对人才培养方案的配套研究,进一步推动教学和培养机制的改革。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单独考试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单招试点的意义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考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各试点院校要积极配合,主动与各宣传媒体联系,积极宣传,为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严肃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一是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考试招生挂钩的考前辅导班、补习班;二是严禁虚假宣传,乱允诺,提前违规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三是要严格按照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单招实施方案执行,严格履行招考程序;四是要强化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措施,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五是严禁异地办学。
我厅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届时将成立巡视工作组,对各试点院校的单招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备案。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院校领导的责任,取消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资格,并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试点院校按照上述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于2013年9月15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情况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附件:2013年河北省实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
河北省教育厅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2013年河北省实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1、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2、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3、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4、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7、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8、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1、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3、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4、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5、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6、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8、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9、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10、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其他高职院校:
1、泊头职业学院 2、冀中职业学院
3、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4、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
5、河北外国语学院 6、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
7、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8、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
9、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10、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
11、石家庄计算机职业学院 12、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13、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14、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15、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16、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17、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18、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19、河北建材职业学院 20、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
21、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2、张家口教育学院
23、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24、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5、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26、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